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0975 | 文号 | 丽政发〔2023〕13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丽政发〔2023〕13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3年3月29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制订背景是什么?
答:为推进我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助力浙西南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浙江省创建国家中医药改革示范区部署要求,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三、《方案》的制订原则是什么?
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丽水市独特的生态环境、生物资源、产业基础,坚持产业化发展、市场化导向,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传承创新为驱动、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路径、以中医药制造产业为核心,着力企业培育壮大和产业链企业招引,市县联动,推动一二三产全链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浙江现代中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新高地”、“长三角中医药康养目的地”、“全国植物提取科创高地”,为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四、《方案》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行动方案主要涵盖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项主要内容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水市中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项附件。
五、《方案》的主要目标什么?
答:到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营业业务收入超100亿,培育亿元以上企业20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2家,五大产业园初步成型,实现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创新能力、区域影响力等四大提升。
六、《方案》涉及重点领域有哪些?
答:在全市五大主导产业健康医药产业赛道中,侧重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重点突出特色药材种植、植物提取制品、保健食品、中药制剂、美妆产品、中医药康养旅游等六大领域。
七、《方案》包含哪些行动措施?
答:主要包含四大特色药材种植基地培育行动、五大产业园建设行动、五大中医药健康名品培育行动、五大示范企业培育行动、五项支撑行动等重点行动。
八、《方案》执行时间及适用对象是?
答:本方案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九、解读机关及解读人是?
答:解读机关: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柳卢飞
咨询电话:0578-209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