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大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和措施。指导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相关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色小镇建设。承担工业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协调推进长三角地区产业合作,参与产业对口支援与协作帮扶工作。承担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工业相关行业管理。承担机械、汽车、船舶装备、航空装备、轻工纺织、医药、盐业、化工、建材冶金、石化、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实施相关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准入)和产品目录管理。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组织首台套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负责食盐专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业生产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承担市级医药和食盐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新材料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