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举行六届四次会议,通报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草案)》《丽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2022年度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草案)》《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草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草案)》,研究部署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任务。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2年度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58.60亿元,提取44.2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59亿元。
2022年度,我市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力度,优化了助力共富的系列政策。我市两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推出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取消再次贷款时间间隔、恢复商转公业务办理、高层次人才和“浙有善育”三孩家庭优待政策等,全市1006户家庭享受了贷款提额政策,合计金额5.10亿元。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超3万人享受了租房提额优惠政策,金额1.99亿元。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以顺应人民对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丽水市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