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以法治之力,共同优化营商环境”联合新闻发布会在丽水举行,出台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坚持法治理念、人民立场、问题导向、联动协作等4个基本原则,包含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实施包容审慎的刑事司法措施、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营造善意文明的司法环境、助推行政机关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涉企普法宣传工作等10个方面内容。
与其它司法机关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机制相比,本次出台的《意见》特色有二:一是《意见》由丽水市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台,而不是单独由法院或者检察院一家出台;二是《意见》突出增进法检共识、加强法检衔接、形成司法保障合力。通过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法检组合衔接相关职能、组团跟进相关服务,《意见》积极推动司法保障措施落实落地。
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邹向阳介绍,《意见》出台后,能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获得平等保护,并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刑事、民事、行政等综合保护和突出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对民营企业(家)犯罪实施更加包容、更加审慎的司法措施,“在涉企案件信息公开、进入企业办案时,会更加注重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丽水中院民二庭庭长朱永红介绍,丽水法院将纵深推进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聚焦聚力“服务一批落地企业、帮扶一批中小微企业、护航一批优质企业、解困一批涉诉企业、盘活一批危机企业、出清一批僵尸企业”六大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十大行动,通过保障恤商、便捷暖商、精准助商、善执安商、服务惠商等举措,为企业打造“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的发展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高效发展,让企业和企业家对司法公正更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