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9〕7号)和《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9〕133号)的要求,我局启动了2022年度市直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兑现工作,在申报时限内受理申报项目3个, 经我局审核,拟兑现资金25460.24元,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商务局联系。 公 示 期:2023年3月17日—2023 年3月21日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办公室 汤一兵,联系电话:2168234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蒋来宏,联系电话:2095160
附件 2022年度市直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兑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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