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构建主体清晰、过程规范、责任明确、体制完善、协同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顺利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全市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616.85万宗,同比上升11.67%,涉及金额194.98亿元,同比上升14.61%。其中,行政处罚137.07万宗,同比下降35.98%,罚没金额2.92亿元;行政许可80.96万宗,同比上升26.11%;行政强制2.82万宗,同比下降1.74%。其他行政执法类行为中,行政征收351.02万宗,征收金额42.17亿元;行政给付955.85万宗,给付金额149.33亿元;行政奖励0.31万宗,奖励金额0.22亿元;行政裁决0.0038万宗,裁决金额0.35亿元;行政确认43.40万宗;其他行政执法行为45.22万宗。
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举创成。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规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特别重视法治工作,市委书记两次主持召开法治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市长亲自接受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访谈,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始终在示范创建一线指挥。二是高效运转“点评、交办、亮晒、通报、督察”五大机制,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运行领导点评、任务交办、工作晾晒、问题通报、督查问责五项制度,每项指标、每项工作的统筹推进都形成工作闭环。召开点评会、推进会2场次,交办任务300多项,开展4轮网络核查,走访对接20多个市直部门,对行政服务中心6类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三是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行政执法部门紧盯示范创建100项指标,根据核查、走访、评查等方式发现的情况,通过发布问题清单、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提升法治质效。高标准准备各类案卷资料,法治工作得到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专家组肯定,成功创成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上下协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成效显着。市县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前完成改革“六大体系”建设,打造绿水青山生态文明行政执法实践体系等11项实践成果、3项制度成果,分别入选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成果100例、制度成果50例案例集。25个领域1461项综合执法事项完成划转,占整体执法事项28.3%,行政执法领域覆盖率62.5%,2573项专业执法事项完成梳理,赋权乡镇(街道)执法的事项目录清单完成编制并通告,“1+3”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全面形成;精简发改、水利等5个领域32支执法队,98个乡镇(街道)完成“一支队伍管执法”赋权,全市89.1%执法力量部署在县乡两级,其中64.2%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一体联动执法体系。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5689次,缩减检查频次53.95%,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三)全面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迭代升级。深化简政便民举措,进行“无证明化”办理事项的更新梳理,对接并整改省级管控事项,完成动态调整,公布了《丽水市“无证明化”办理的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宣传无证明化推进情况,通过取消证明、数据交换、部门核验等途径,实现无证明化办理,全市共办理1652709件次,其中市本级办理377021件次。根据统一要求,梳理、编制并公布了《丽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县级清单在12月20日前全部公布。
(四)多措并举,《行政处罚法》宣贯落实有声有色。一是强化考核,明确《行政处罚法》为今年培训重点内容并列入法治建设考核,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如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等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实地执法、技能竞赛、旁听庭审等组合培训;云和县组织开展政府法治人员技能比武活动。二是规范指导,出台市域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作指引》2期,对告知期限、文书制作、法制审核、音像记录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进行了统一。市综合执法局推行“菜单式”法制审核模式、细化23个领域990项自由裁量基准;缙云县编制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和典型案例选编。三是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制度,公布《丽水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汇总)》共计230项,已有490件案件适用不罚制度(其中市本级223件)。四是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及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全年组织四批次执法证申领报名、培训及考试,全市已有2698人通过取得执法资格。
(五)积极创新,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一是优化执法评议制度,市县同步开展对文广旅体系统执法评议,全面体检、即时反馈、立行立改,评议工作有力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趋合理。二是开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创新探索。龙泉市建立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设立乡级协调监督室,通过执法争议“事前调”、执法行为“事中查”、执法问题“事后督”,打造执法协调监督全流程闭环模式,已协调解决违法建筑认定等17起执法疑难争议。庆元和缙云相继出台制度,积极探索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三是开展乡镇(街道)执法情况专项监督,实地核验9县(市、区)及7个乡镇(街道)的执法情况,了解基层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专项监督报告反馈上报,同时反馈同级指导办予以指导落实,促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线下+线上”监督。市县抽取12家重点领域执法单位行政许可427卷、行政处罚451卷进行评查,案卷合格率98.24%;组织市县开展“数字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充分应用执法监督系统进行线上案卷评查,全市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82卷,评查优秀案卷4卷,不合格案卷24卷,案卷合格率96%。全年共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109份,其中制发数字化执法监督应用执法文书27份。五是深化“两法衔接”体制机制,落实《丽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全市行政机关移交刑事司法189起。
(六)科技引领,数字化行政执法多点发力。一是全面做好监管事项认领和梳理工作,紧扣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完成监管争议事项的界定和认定指导,全市应认领事项数89530项,已认领数89493项,认领率99.96%。二是全面推行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按时完成统一处罚办案系统2.0切换,迭代升级“执法宝典”。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系统测试和问题反馈,并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线上监督、非现场监督。全市利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案卷评查582卷,风险线索核查解除655条。
附件:1.全市2022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2.全市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3.全市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4.全市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