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对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孔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孔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行政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孔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遂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遂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孔贤开除党籍处分;由遂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经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研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孔贤简历:
叶孔贤,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遂昌县原妙高镇副镇长,遂昌县原妙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遂昌县妙高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遂昌县云峰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兼任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及县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委员,遂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兼任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及县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委员,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