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委主要职能是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全市各县(市、区)机关党工委的业务工作。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市直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职务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参与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和指导。
领导市直各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检查监督各单位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向市委反映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
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本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市直属机关监察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市直各单位科级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处理决定的审批;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协调未设派驻纪检监察的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直机关纪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团组织、妇委会的组织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1.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752.40万元。
(二)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收入预算75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0.41万元,占100%。上年结转1.99万元。
(三)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支出预算752.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5.82万元,占72%;日常公用支出109.58万元,占14%;项目支出117.00万元,占15%。
(四)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2.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万元。
(五)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4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9.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工委文体周活动增加等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5.72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2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万元,占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526.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17.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本级)的:1+1文体活动周、党员教育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73万元,用于本部门(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1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级)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76万元,用于本部门(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0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与2019年相比少了0.64万。主要用于接待省直机关工委来委指导工作,兄弟市机关工委来丽学习调研,本县、市(区)机关工委来委接洽工作等支出,经费较上年减少是因为公务来往业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79万元,增长40%,主要是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将用于机构正常运转且可统筹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
【01】丽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党工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