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使用参考标准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12 号)文件精神,我局发布了《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储备库项目绩效评价及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丽市监〔2023〕11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绩效评价)等流程,拟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等2家保险机构拨付2022年度保险储备库项目补助0.115万元;拟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拨付2023年专利保险项目补助125.32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市市场监管局联系。
(联系人:项金晶,联系电话:2122391。)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