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并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书两证”办理;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复核;负责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道路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水利、人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及验收;负责审核工程预决算、定额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勘察、设计及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和城建档案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办理工程建设、房地产管理有关证书;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土地储备、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划拨、转让、出租和有偿出让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报批、地籍管理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